标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贝科技”或“我们”)主要从事训练数据的生产、处理、销售业务以及智能语音交互技术产品的研发、销售业务。标贝科技业务经营中使用的语音、图像、文本等数据,主要通过标贝科技自有采集渠道及原料数据采集供应商依法收集获取。
标贝科技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同时,我们承诺将按照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将详细说明我们获取、管理及保护您个人信息的规则与措施。本政策适用于标贝科技提供的全部产品与服务。如特定产品/服务单独制定隐私政策的,则该产品和服务优先适用独立隐私政策,除非有附加书面声明。
本政策是您使用我们服务及各项功能的基础性法律文件,请您在使用标贝科技提供的产品/服务前仔细阅读。您须主动阅读、充分理解并主动勾选确认同意本政策内容,方可使用对应产品/服务。若您选择采集语音、图像、视频等包含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除同意本政策外,还需要您作出单独明示同意。
您主动勾选确认、使用对应服务,代表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约定,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收集、使用、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如您不同意本政策任意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 二、我们如何存储、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 三、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四、您的个人信息主体权利
- 五、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 六、我们如何收集和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 七、本政策的更新
- 八、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定义与范围
(1)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您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我们可能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网络身份识别信息(如账户名、账户昵称、邮箱地址、账户密码及密保信息等)、联系电话、交易信息、上网操作记录(浏览记录、点击记录等)等。
(2)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遭受歧视性待遇的个人信息。生物识别信息(语音、声纹、人脸、肖像)、特定身份信息、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均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针对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向您单独告知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保存期限以及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取得您单独、明示同意后方可开展处理活动。
2、我们收集哪些您的个人信息
(1)当您注册标贝科技账号、登录使用基础服务时,我们将收集您主动提供的邮箱、手机号码、账号密码等信息,用于账号创建、身份登录校验、保障账号安全。前述信息属于使用账号体系基础服务的必要信息,若您拒绝提供,将无法注册及登录账号。
(2)如您自愿参与数据采集项目,授权我们采集声音、图像、视频、文本内容用于AI训练数据生产、智能语音交互技术研发,您拥有自主选择权,可选择是否授权采集。在采集声音、图像、视频等数据前,我们将引导您阅读本政策及专项授权提示;取得您单独明示同意后,我们可收集您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用于资质核验、留存采集授权记录,保障您依法行使撤回授权、申请删除个人信息等权利。
特别提示:我们仅在业务必要前提下采集邮件、短信文本内容;如相关业务下线且不再需要该类信息,我们将及时清理。
3、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对于上述您注册标贝科技账号或使用我们服务提供的邮箱、手机号码、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我们仅用以创建账号、登录校验、存档和备份用途,我们可能会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或邮件的方式对您进行身份核实,确保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等信息,为使您知晓自己使用标贝科技服务的情况或了解标贝科技的相关服务。如果你拒绝提供这些信息,将影响您使用标贝科技产品的相关功能。
(2)针对您授权提供的声音、图像、视频、肖像、文本内容等信息: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取得您授权前提下,我们可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并向第三方客户提供。我们将区分匿名化数据与去标识化数据: ① 匿名化处理后的数据: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可逆,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个人信息,可依法用于数据分析、制作训练数据集并向第三方客户提供; ② 去标识化处理的数据:仍然具备重识别可能性,属于个人信息,未经您另行明示同意,不得直接向第三方提供。
除非您主动要求删除、撤回对应授权,我们可在授权范围内处理您的信息;未经另行取得您同意,不会超出授权范围对外提供或用作其他用途。
4、无需取得您授权同意即可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形
在符合法律规定前提下,出现下列情形,我们无需取得您的同意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自然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难以取得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渠道(合法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合法获取的个人信息; (7)根据您要求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 (8)为合法新闻报道所必需; (9)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输出成果时完成去标识化处理;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义务; (11)保障产品、服务安全稳定运行,排查、处置系统故障所必需;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例外情形仅能在法定范围内适用,不得作为常态化对外提供个人信息的依据。
5、其他说明
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若您使用本政策尚未列明的新增服务,需要收集个人信息的,我们将通过页面提示、交互弹窗、协议文本等方式另行告知收集范围、使用目的,并依法取得您的同意。您有权选择不提供相关信息(将无法使用该项特色服务,但不影响基础服务)。 如您通过官网跳转至第三方服务页面,第三方独立收集个人信息的,请您仔细查阅第三方隐私政策,我们不对第三方信息处理活动承担责任。
二、我们如何存储、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为了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同时为了便于您查询相关个人信息,我们将保存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产生的必要信息。我们采用物理隔离、逻辑隔离机制,将一般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分开存储;针对敏感个人信息额外采取加密保护措施,防范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访问、复制、篡改、泄露、销毁、非法利用。
1、存储地域
在中国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若未来业务需要向境外传输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或签订数据出境标准合同;事先向您告知出境目的、信息类型、境外接收方信息、安全风险,并取得您明确同意;与境外接收方签署协议,明确数据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并持续监督核查。
2、存储期限及超期处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我们仅在实现本政策载明目的所需最短必要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1)账号基础信息:自账号存续期间保存;账号注销后依法完成删除或匿名化; (2)采集项目音视频、身份敏感信息:授权约定使用期限届满,或您主动撤回授权、申请删除后,我们及时清除; 法律法规对保存期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存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个人信息执行删除或不可逆匿名化处理。
若我们停止运营对应服务,将不再收集新增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则清理存量信息。
3、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1)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敏感个人信息实施脱敏、加密存储; (2)建立分级数据访问权限体系,设置敏感信息访问申请、审批流程,仅授权人员可访问对应个人信息; (3)搭建数据安全监控、操作审计体系,对全流程数据操作进行日志留存。
4、安全保障能力
(1)我们已取得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备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 (2)为了更有效保护用户隐私及数据信息,维护服务器网络安全,标贝科技打造了智慧安全防护平台,重点从配电系统、空调系统、动环监测方面全方位保障公司研发环境、核心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部署SSL VPN接入内网,员工远程办公、访客接入网络时,能够实现接入人员可追溯,权限可控。
5、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请您理解,互联网环境无法实现绝对百分之百的信息安全。如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 能够逐一通知信息主体的,单独向您告知事件情况、影响范围、处置措施、风险防范建议;无法逐一通知大量主体时,采取公开公告方式告知。同时按照监管要求主动上报主管部门。
三、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委托处理
为开展数据采集、数据标注等业务,我们可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协助处理数据。我们将与受托方签署严格保密协议,明确受托方不得超出委托范围处理个人信息、禁止擅自转委托、到期必须删除数据,并持续监督受托方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共享
共享指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独立信息控制者。未经您事先明示同意,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可识别您身份的个人信息,以下情形除外: (1)取得您或监护人明确授权、同意; (2)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依法要求提供。
3、转让
(1)匿名化处理后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数据:不属于个人信息,可依法向第三方客户提供; (2)去标识化数据(仍存在重识别风险):未经您另行明示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3)原始个人信息,原则上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例外情形: ① 取得您明确书面同意后转让; ② 发生公司合并、收购、破产清算涉及个人信息移交的,我们要求承接主体继续遵守本政策约束;若承接主体无法同等保障信息权益,我们将提前征求您是否同意移交。
4、公开披露
原则上不向不特定公众公开您的个人信息,以下情形除外: (1)获得您明确同意; (2)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请您知悉:
a)如经法律授权或具备合理事由确需公开披露,我们会在披露前向您告知公开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类型并事先征得您的明示同意,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b)即使已经取得您的同意,或基于法律要求而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我们也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并采取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5、无需事先取得同意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例外情形
(1)订立、履行您作为当事方的合同所必需; (2)履行我们法定职责、法定义务; (3)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形下保护自然人生命财产安全; (4)公共利益范围内开展新闻报道、舆论监督; (5)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您的个人信息主体权利
我们依法保障您对自身个人信息享有的各项权利。您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发起申请,我们将核验您身份后依法处理。
1、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访问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您有权查询我们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账号基础信息您可登录账号自主查看;如需查询语音、图像、采集记录等信息,您可联系我们提出申请,我们将在核验身份后30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2)更正权:信息存在错误、不完整的,账号基础信息可登录账号自主修改;音视频采集相关记录信息,可联系我们申请更正。我们将先核验身份再执行更正操作。 (3)删除权,存在下列情形,您可申请删除个人信息: a)我们处理个人信息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b)收集、使用信息未取得您有效同意; c)信息处理行为违反与您的约定; d)信息处理目的已经实现、无法实现或不再需要; e)您已撤回处理授权。 如我们同意删除申请,同时将通知曾经获取信息的第三方同步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第三方拥有独立授权的除外。您在前端删除信息后,备份系统受技术机制限制无法立刻清除。该部分备份数据将被封存,禁止用于任何新的处理活动,直至到达清理时限后统一删除或匿名化。
2、变更授权、撤回同意
您可随时联系我们,撤回或者变更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授权范围。 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有效授权开展的合法信息处理活动。 当您撤回对应授权后,我们将不再基于该授权处理信息,您可能无法继续使用依赖该信息采集的相关服务。
3、个人信息可携带权
您有权请求我们以通用电子格式向您提供您主动提供的账号信息、采集文本等个人信息;在技术可行情况下,您也可请求将信息直接传输至您指定的信息处理主体。
4、账号注销权
您可联系我们申请注销账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账号注销操作不可逆。注销完成后,我们将对账号关联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将无法继续使用账号相关全部服务。
5、请求拒绝处理的例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我们有权依法拒绝您的申请,并向您说明理由: (1)履行法定义务所需; (2)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安全; (3)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 (4)涉及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判决执行; (5)有充分证据证明您恶意滥用主体权利; (6)维护他人重大合法权益且难以取得您同意; (7)响应请求将严重损害其他自然人、组织合法权益; (8)其他法律规定可以拒绝的情形。
五、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1、原则上,我们在中国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必须满足:法律法规明确许可或取得您明确同意,并且依法完成全部法定出境前置程序。 2、如我们搭建全球服务资源,经您同意发生跨境传输,境外接收地区数据法律保护标准可能与国内存在差异。我们将通过签署法律协议、持续安全审计等方式,保障您的个人信息获得不低于中国法律标准的保护。
六、我们如何收集和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尽管当地法律和习俗对儿童的定义不同,但我们将未满14周岁自然人认定为未成年人。 若您是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在向我们提供任何个人信息、参与数据采集前,必须获得法定监护人明示同意。我们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信息。
1、仅在监护人同意、法律允许范围内使用未成年人信息;未经监护人许可,不得将未成年人原始个人信息对外商业化流转、销售。
2、如我们发现未成年人在未取得监护人同意情形下提交信息,收到监护人通知后将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3、未成年人监护人如需查询、删除未成年人信息,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七、本政策的更新
1、我们有权适时修订本政策,修订版本将在官方渠道公示。未经您明确同意,修订版本不会减损您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 2、对于政策重大变更,我们将采取弹窗、邮件等显著方式向您通知;重大变更包含: (1)信息处理目的、采集信息类型、使用方式发生重大调整; (2)公司股权、组织架构重大变动,影响个人信息管控;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对象大规模调整; (4)您行使信息主体权利的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数据安全负责人、投诉渠道变更; (6)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判定存在高风险。 若重大变更改变核心信息处理规则,我们将重新向您征求同意。您不同意新版本政策的,可以停止使用服务或申请注销账号;注销前的信息处理行为仍适用当时有效的政策。 3、建议您定期查阅本政策页面,及时知晓最新版本。
八、如何联系我们
1、如您对本政策存在疑问、投诉,或需要行使个人信息主体权利,请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们:
电话:+86-400 898 2016
邮箱:marketing@data-baker.com
2、我们将在核验您身份材料后30日内进行答复。若无法满足您的请求,将依法说明理由。 3、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方式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且在您向我们反馈后我们无法提供让您满意的回复且拒绝改进的,您有权通过以下外部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或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